教育部部署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:严厉打击“高考移民”******
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19日消息,日前,教育部印发《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,对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。《通知》强调,持续促进高校招生入学机会公平,严厉打击“高考移民”;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,推动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。
《通知》要求,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,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、高考改革等工作,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、有序实施。
《通知》重点强调了五方面工作要求。一是全力保障考试组织安全平稳。全面落实考试安全责任,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。加强部门协作机制,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,强化考试环境综合治理。认真落实有关优化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,统筹做好考试防疫工作。
二是持续促进高校招生入学机会公平。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、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计划,做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工作。严格开展报名资格审核,严厉打击“高考移民”。
三是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。扎实推进高考综合改革,推动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。持续深化考试内容改革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深入实施强基计划试点工作,优化招生程序,严格选拔标准,加强招生培养联动。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,推进职普融通、协调发展。
四是切实加强招生规范管理。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,严肃招生工作纪律。严格招生信息安全管理,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。强化监督管理,加强涉考培训机构治理,加大违规招生查处力度。
五是进一步优化考试招生宣传服务。加强招生宣传规范管理,做好信息发布、政策解读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。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指导,采取多种形式为考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服务。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“高考护航行动”,加强治安、交通、卫生防疫、心理辅导等多方面综合服务保障。
1月8日零时起珠澳和珠港口岸通关措施有调整******
中新社珠海1月5日电 (记者 邓媛雯)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5日发布《关于调整珠澳、珠港口岸通关措施的通告》称,从1月8日零时起,珠澳、珠港口岸通关措施有调整。
通告称,依据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《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的总体方案》和相关配套文件精神,现就调整珠澳、珠港口岸通关措施通告如下:
一、珠澳方向
(一)2023年1月8日零时起,自澳门入境人员,7日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人员,自澳门前往珠海无需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境。7日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人员,自澳门前往珠海需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境。
(二)2023年1月8日零时起,自珠海进入澳门无需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出境。
(三)2023年1月8日零时起,维持现行出入境人员凭粤康码“通关凭证”通关的措施,但生成“通关凭证”不与核酸结果相关联。
二、珠港方向
(一)2023年1月8日零时起,经珠港口岸进出境的旅客(跨境学童除外),在出行前48小时需进行核酸检测,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通关。
(二)经珠港口岸进出境的旅客应成功购买车船票后方可前往口岸,自驾车往返的旅客需提前预约。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